NEWS
新闻详细
HOME新闻中心新闻详细

传化集团荣获“全国文明单位”

发表日期:2009-05-25

5月21日下午,全区召开会议,对传化集团、瓜沥镇等4家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荣誉的单位进行授牌。传化集团党委副书记许旺泉参加会议并上台领奖。
传化集团坚持以“社会责任感”为指引,始终坚持“企业不仅是赚钱的工具,更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载体”这一理念,积极打造阳光企业,追求建康快速发展,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。1998年8月,传化集团被命名为杭州市级文明单位,2001年3月被命名为浙江省文明单位,2005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,2009年1月又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,这是对传化集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,也标志着传化即将迈入一个更高的领域。
  
传化集团·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保留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0033537号-1